2016年9月18日,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九省(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首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在丹东成功召开。论坛召开前,组委会广泛征集律师论文,北京律师为论坛提交论文28篇,经组委会评选,北京德和衡律师所高级合伙人姚克枫律师撰写的题为《试述电子证据的司法适用》荣获三等奖。
《试述电子证据的司法适用》为姚克枫律师专门为此次论坛撰写的论文,姚克枫律师在此篇论文中阐述了电子证据的概念、特征、种类、审查等理论内容,从经办案例的角度论述了电子证据的适用原则,对当前涉及电子证据的审判实践进行了梳理总结,对如何固定网页证据、如何获取电子邮件证据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并建议知识产权律师要善于利用软件工具对电子证据进行解析和固化,为律师代理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提供了借鉴启发。在论文结尾处,姚克枫律师呼吁应建立统一的电子证据审查认定规则,避免因规则的不同,而对同类案件有不同的认定。
姚克枫律师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主办及指导团队成员代理了数千件涉及知识产权类别的诉讼案件,其中大量案件涉及到电子证据,姚克枫曾代理了涉及电子证据抓包和技术原理分析的案件-中国首例互联网机顶盒案;涉及电子证据的案件,姚克枫还曾代理了高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优酷诉乐视网版权及不正当竞争案、360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新浪云视频深度链接改判案、游戏相关知识产权案件,均获得了较好的诉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