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培训:
青岛大学法律硕士
工作简历与执业经历:
曾在某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工作,任相关部门执法监督科、处负责人,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014年受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
2020年转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
专业领域:
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辩护,代理民刑交叉民商事诉讼案件,办理公司、税务、金融法律事务,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代表案例:
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辩护,实现有效辩护。为杨某滥用职权罪辩护,法院采纳投案自首辩护意见,减轻处罚判处缓刑;为尹某贪污罪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指控的50%涉案数额不予认定,实现罪轻辩护;为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部分涉税金额不予认定,实现罪轻辩护;为刘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辩护,二审高院采纳辩护意见发回重审;为关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辩护,检察机关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不予批捕;为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辩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变更逮捕羁押为取保候审,法院判处缓刑;为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为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辩护,侦查机关采纳不构成犯罪辩护意见,提前释放。
为被害人代理刑事控告,及时挽回经济损失。代理某房地产公司股东控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犯罪,成功受理立案,被控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代理某食品公司控告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占,被控告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代理某国有融资租赁公司控告合同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成功受理立案;代理某国有进出口保险公司控告投保人涉嫌保险诈骗犯罪,成功受理立案;代理某国有破产企业控告股东挪用资金犯罪,成功受理立案。
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最大化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代理某外国公司涉及400万美元涉外股权纠纷诉讼,提出精准的代理意见,原告撤诉;代理某文化用品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代理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二审法院改判;代理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再审法院改判;代理多起委托人被诉案件,法院判决驳回起诉;代理多起民事再审案件,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著 作:
《当前经济犯罪新动向》
《关于对“刑民交叉问题”的调研》
《从律师视角看新形势下的经济犯罪》
社会职务: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
某商会理事兼任法务部主任
荣誉:
入选公安部专家高级人才库经济犯罪侦查局子库